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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证人该怎么写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2021年5月18日  上海刑事律师

  宋律师,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目击证人该怎么写

我国在诉讼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事实的依据在案件当中就体现为证据了。其中证据不仅包括物证,还包括证人,其中证人的证词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诉讼过程当中,目击证人的证词是非常具有说明力的,所以如果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想要募集证人的证词作为证据的话,是需要一定的规范性的。那么这一份证词应当怎样书写呢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

1.这是最为关键的部分目击证人,作为目睹了整个事件发生过程的人,对于事件的还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必须要目击证人,通过当场叙述或者是电话录音叙述等方式,对于案件从头到尾的过程详细地描述出来,一定要具体到各个细节才可以,否则没有办法对案情做出判断,那么整份证词也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

2.其次,重要的就是对于案件真实的叙述。目击证人通常来讲于整个案件是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的,所以证词才可以被采纳,如果目击证人所说的话是假造的,或者是掺了其他非法夸大成分的话,是很容易影响法官对于整个案件的判断,所以如果证人在证词当中作假,这份证词不会被采用,证人本身也可能会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

二、第二,要有相关人士或者是第三方进行记录。

1.在我国,证词的采用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进行的,所以目击证人的录音,视频文件等不可以作为证词来使用。此时,就需要有一个文笔较好,能够逻辑清晰地介绍整件案件发生经过的人来把这个证词记录下来,或者是由与本次案件利益无关的第三方来写。

2.记录人在记录过程当中必须要原原本本的按照正常的证词来写,不可以自己添油加醋或者是加入其他情节,否则也是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证人自己要签上名字或者按上手印,并且签署日期。

1.由于在我国,证人的证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对于案件的走向又是直接的影响作用,所以证人本身是要负一定的,那么在写完了证词之后,就需要证人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手印按在证词之上,来证明这份证词的确是由自己提供的,并且愿意为这份证词的真实性负一定的,同时要签署上日期来证明此次证词记录的真实性等等。

2.在整个过程当中,目击证人需要秉持着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原原本本的叙述出来,自己当时在现场看到了什么就可以,而记录人起到的只是一个将证人证词规范化,文本化的一个作用,并没有起到其他任何的实质性的变化。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在案件当中需要目击证人证词的话,又能怎么样书写才是合法有效的,以及在整个证词的记录过程当中都需要什么人的配合及帮助,个人的分工是什么等等问题。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之外,申请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起申请,上述第三项是概括性的规定,因此一方面要看申请调查的证据形式和范围,另一方面要看法院的态度。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上述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时限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中应特别注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查取证在有关的法律程序上有着重要的司法意义,只要自己的操作存在合理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处理,不过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否则在司法环节上会有较多的问题,毕竟在实际生活中会有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一旦自己不能正确的对待就会导致利益的直接损失。


来源: 上海刑事律师  Tags: 目击证人该怎么写,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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